大市中心校关工委工作考核制度
大市中心校关工委工作考核制度
根据教育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为全面推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,使其真正做到制度化、经常化、科学化,特制订本考核考评及表彰奖励办法。
一、考核范围: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成员。对重视、关心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学校领导、关心下一代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关工委成员,及表现突出的“五老”进行表彰奖励。
二、考核内容:按照《苏州市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学校考核标准》。
三、考核办法:
第一项:日常工作。对我校关工委日常参加会议、组织活动、工作任务完成、材料报表上交、自身建设、“五老”队伍建设管理。
第二项:工作计划总结。关工委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,年末要进行全面工作汇报。
第三项:通讯报道。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,及时向上级关工委投稿,反映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果。
大市中心校
2013年9月
2019年10月10日 10:42
ꄘ0
栏目导航